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07:23:10
《劳动法》关于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规定如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的终止;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终止劳动合同前30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三、劳动合同的续签;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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