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4:33:37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视法律规定而定。在我国,个人名义承包的经营性林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对于口粮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继承。当然,由于口粮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也即家庭承包而非个人承包的,故某个家庭成员的去世不会引发继承的问题,而是其余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的问题。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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