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3:44:51
一、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依照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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