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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3:57:50
法律分析。盖章要求如下: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且要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款:“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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