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3:54:47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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