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0:13:31
法律主观。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27年土地到期,在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不予收回土地。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已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继承土地权益时,仅能继承使用权,不能继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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