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0:10:02
法律分析:承包期内某个或部分家庭成员死亡,该户还有人在,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庭成员全部死亡,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农村承包地是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也就是说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身就有承包地,如果还能继承这一份承包土地就有2份,不符合国情也有失公平。继承人如果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加会损害其他成员的权益。当然,如果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没有承包地的,可以考虑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会优先发包的,不属于继承范畴。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在承包期,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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