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0:19:38
法律分析。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我们只是拥有使用权,一般土地出让使用权都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出让合同的签订。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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