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09:53:21
法律分析。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被拆迁房屋注销登记,做法不一。.有的凭政府征收令、拆迁补偿协议等文件,统一公告注销,有的由安置对象在办理安置房权利登记时提供材料予以注销。.注销登记的档案也属于不动产登记档案,应当永久保存,原权利人可以查阅档案内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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