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0:34:57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工作年限不同,年休假天数为5-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职工在寒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请病假累计2-4个月以上的情况下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安排年休假,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的,需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分析;《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