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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0:41:09
律师解答。1、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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