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5:45:53
法律分析。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参与P2P借款交易中,应当加强资信审查,防止P2P平台公司卷款跑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属于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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