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2 01:57:07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二)、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拆除房屋许可证。2、房屋拆迁公告。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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