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20:53:45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二条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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