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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20:59:39
股权转让需要公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股权变更等信息。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履行。法律分析;股权转让需要公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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