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20:36:29
故意伤害罪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XX,男,1982年6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XX119820619XXXX,汉族,住:江苏省XX市XX区XX中路41号XX新村26幢401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华XX,男,1986年2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0XX119860225XXXX,汉族,个体,住:XX市XX区XX街XX号,(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郊区XX乡XX行政村五台52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9月14日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取保候审。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华XX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2、请求被告人华-言因故意伤害原告人吴XX身体,赔偿原告人吴XX的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XXXX元整。事实与理由。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