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20:31:1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下列责任。1、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则发起人需要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如果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则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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