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20:29:43
论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 第一,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可以主张由有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第二,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第三,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成立后对上述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第四,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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