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3:28:32
法律分析:犯人在看守所的生活安排如下: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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