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6:11:29
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仍存在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是因为一方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法按原数额支付。此时,可请求减少给付。由于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根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需要从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法律分析;1.出现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的情形时,一般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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