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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6:08:20
法律分析。离婚有以下情况可以少给抚养费。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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