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6:18:55
1、病假超过悄散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2、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唤如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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