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6:17:04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8、对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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