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5:49:03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减少抚养费。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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