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56:44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果是被胁迫订立的合同,则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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