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57:01
法律分析。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根据该决定修正后于2004年2月1日施行。《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在黄金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以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为黄金市场的监管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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