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50:26
法律分析。对于丈夫的银行贷款对妻子的影响,需要认定贷款的性质即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在此即银行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如丈夫之银行贷款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倘若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如用于赌博、吸毒等,则不作为共同债务,而作为丈夫个人债务。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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