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1 00:19:5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应当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五条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