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23:49:58
组合商标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可去掉该近似部分另行申请注册商标。因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因引证商标存在抢注的情况,可对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争议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商标驳回后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但注意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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