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4 23:32:50
1.拘留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于警察个人。2.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的罪该逮捕的人。3.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4.拘留是一种临时的措施5.被拘留人必须在看守所关押6.不允许秘密抓人1.拘留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于警察个人。拘留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严格控制。办案警察和派出所没有拘留权。只有县级以上公安局才有拘留权。《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证上要有公安局的公章和公安局负责人(公安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的签字。警察个人无权决定拘留任何公民。其他政府机关也无权拘留任何公民。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说检察院、法院用不到,因此检察院和法院也没有拘留权。特殊情况下,检察院、法院认为必要采取拘留时,应当提请公安机关行使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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