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7 17:12:4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劳动合同应当是双方秉着公平、公开、诚实之心签订的才有效。案例:一家公司在招聘员工时明确规定,必须有大学本科学历、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我觉得自己虽无学历且只有一年从业经验,但完全适应该项工作,遂弄了一张假文凭、伪造了从业简历前往应聘。过关后,公司于半年前同我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此后,我的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但近日公司发现我用虚假简历应聘后,不管我是否胜任工作,而单方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