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4 23:48:04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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