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22:50:26
与的意思是和,而予的意思是给.所以,用在介绍信中,希望接待方接待一下被介绍者,应用予。“于”是介词,从法律角度讲多表示“在、自、从”的意思,即表示在“予”是动词,给予的意思。如免予刑事处罚,即表示不给予刑事处罚。予有给予的意思。比方说我单位某某某要到贵公司办事,请予支持。于有在的意思。例如上午九点开会,请于八点四十到会议室准备等。请予和请于的区别;一、语气上有不同:请予更亲切,客气,带有商量的口气。请于有要求做什么的意思,带有命令的口气。二、使用的对象不同:请予以常指陌生人,希望别人帮做什么事。请于是熟人或关系人要他做什么事。三、用在不同的文书上,请予一般用于介绍信,请于一般用于通知。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