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22:50:16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而未成年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很多事情上的判断和决定可能出现偏差或错误,所以成年后才可决定自己的姓。公民可以自由选择姓氏,但可以选择的姓氏仅包括以下几种:随父姓、随母姓、随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扶养人的姓氏,还有一条兜底条款,可以随其他不违背公序良俗有正当理由的姓氏。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160;&;#160。(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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