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1:32:33
法律分析。(一)意外事件致人损害的处理。在无偿帮工中,由于意外事件致人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受益人和受害人,双方均无过错。而帮工劳动中,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受害人致伤或致残(死亡)。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公平责任原则,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由他分担经济责任,也就是说除受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外,受害人也应承担责任。(二)当事人或第三人过错致人损害的处理。1、受益人有过错的,受益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致伤是由受害人过错造成的,应由受害人承担主要责任,受益人应承担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3、双方混合过错,应视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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