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12:47:53
一、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省级一类示范园(市级特一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750元;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300元;城镇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000元;农村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700元。各幼儿园在最高限额内根据培养成本、群众承受能力自主确定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并报所属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除按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代收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三、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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