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21:32:52
质押权人与抵押权先登记的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一、抵押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1.提交材料。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3.十个工作日领证。房屋抵押权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抵押权设立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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