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18:33:35
(一)农用地的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要求。(二)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三)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用地项目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1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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