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12:30:17
法律分析:1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2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预缴税款时没有及时或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税前扣除的。5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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