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08:17:16
股东出资不实,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在此种情况下,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在“公司出资纠纷”诉讼中直接起诉瑕疵出资的股东承担其对应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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