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06:46:23
民间借贷纠纷要提供下列证据:借贷双方的身份证明;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和当事人的诉讼主张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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