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1 03:11:48
法律分析。客运站应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对于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排班发车;对于不满足“六不出站”要求的客车,要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得放行,并安排好顶班客车,不能影响车上旅客出行,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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