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是定亲结婚的高峰期,今年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彩礼新规”正式施行。近日,多地适用新规对彩礼官司作出判决或调解。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这一新规定对涉及婚姻索取财物、婚后迅速离婚等情形下的彩礼纠纷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界定。
在彩礼的认定上,新规定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彩礼与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如何区分,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新规定指出,判断某笔财物是否属于彩礼,需根据给付方的意图,并结合当地习俗、给付的时机与方式、财物的价值以及给付与收受双方的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同时,新规定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不属于彩礼范畴的财物类型。这包括在特定纪念日如节日、生日等时点赠送的价值不高的礼物或礼金,以及为增进感情而进行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
此外,新规定还就彩礼的返还问题给出了明确指引。对于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按照当地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通常不予支持。然而,如果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且彩礼的数额过高,法院会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嫁妆情况,以及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结合当地习俗,来决定是否支持彩礼的返还请求,并确定具体的返还比例。
总的来说,“彩礼新规”的实施是我国司法实践对传统婚嫁观念的一次深刻反思和重塑。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有助于遏制过度消费和不良风气,更有助于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然而,实施这一规定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级法院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婚姻的幸福和美满,让婚姻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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