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黄女士投诉称,自己价值115万元的奢侈品在申通快递网点浸水损毁,经过一年多的沟通联系,此事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去年7月29日,她通过申通寄递一批名牌箱包服饰,当时装了9个包裹,对应9个订单号,快递费用共计1500多元。
但因为海南台风暴雨,导致存放在快递网点的快件受损,大批物品损坏,损失50多万元。
出现问题后,双方商定先运至当地洗衣店清洗抢修,这批物品中有不少真丝衣物、领带、名牌包等,出现了明显损坏,部分衣物可以修补,但也有一些衣物难以挽救。为了补救这些衣物,清洗费就需要2万多元。
申通方面表示,由于没有价保,愿意每件快递赔偿3000元,而黄女士表示可以接受的最低赔偿是10万元。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后续申通表示可支付清洗费,也被黄女士拒绝。一年多来,双方一直协商赔偿,但协商金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物品损坏,究竟是谁的责任?
实际上,这类问题在近段时间频频被曝光。前几日,“顺丰寄丢一部价值1.1万元手机却只愿赔付1000元”的消息引发热议;更早之前还有“12箱快递被顺丰送进垃圾场,快递公司却只愿赔偿2000元”的消息冲上热搜。
从这些纠纷案例可以看出,消费者对这类赔偿问题争议较大,但受限于快递公司制定的契约条例。比如即便做了保价,最终也不会按照保价的价值进行赔付,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也很大。类似寄递物品损毁或丢失的案例,有的需要几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来解决。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称,快递公司会制定赔偿的规则,但有时候它明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规避企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实际上这样的条款就涉嫌为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
而对于黄女士的案例,陈音江认为,《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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