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回应:因为自己长期不在杭州,每次回到杭州时间短,急着要离开。车子停了这么久,电瓶这些已经不能用了,还得找人来修,这一下子又很难找到修理人员,所以就没动它了,停车费还是会付的。
“根据后台查询,这辆车在竞舟路上产生的最早一笔停车费的时间是2020年3月31日,累计停车927天,欠费近5万元。”西湖区城管局停车服务保障科的工作人员说,“事实上,从去年开始,杭州西湖停车收费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停车公司)就注意到了这辆车累计产生的停车费用较高,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联系到了车主进行催缴。”
“前前后后与车主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联系了4、5次。车主表示人在外地,车子他(她)要的,车费后续会进行缴纳的。”停车服务保障科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车主是停在路面泊位上,从法律角度来说,停在泊位内的车辆,不能仅凭外观、停放时间长短随意定义为‘僵尸车’进行处理。说到底,在泊位上停车,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的关系,因此停车公司无法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拖车。”
目前,停车服务保障科的工作人员已经联系上了车主,车主表示同意进行拖车:“车辆将会拖移至地下停车场。停车公司和他沟通了后提出,在停车场每小时4元,一天6小时封顶,相较于路面的一天75元(70元停车费+5元过夜费),可以节省下50元每天。车主这才同意进行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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