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逐利无可厚非,但是需要把控广告尺度、底线,用户选择权不能剥夺。如果是正当的弹窗广告还受到网民称赞。广告弹窗虽然牺牲着用户体验,却是实实在在的互联网公司和广告主的现金流。目前人们不论在 PC还是移动端,均会遇到各种弹窗广告,成本低至1分钱一条。弹窗广告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产业链。
一家公司单日可提供最高100万条弹窗广告的服务,推算下来,整个行业的运作流量无疑是惊人的,如此巨大且廉价的“广告流量”通过弹窗广告公司,每天都在不断地冲击着互联网用户们的日常生活。
弹窗广告公司秉持着有钱就赚的道理,对投放客户并无过多要求,而行业里所谓的“内部审核渠道”其实就是不需要客户提供任何资质,这就使得弹窗广告形形色色,涉及违法的弹窗广告也得以生长。尽管精准推送涉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强制用户观看广告的行为也涉嫌违法,但弹窗广告罚款的上限仅有3万元,与巨大的广告广告利润相比。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稿显示,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不得有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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