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精神和自然界,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即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
( 1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
唯物主义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物质是意识的对象。唯心主义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
( 2 )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可以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 3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根据对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不同的观点。
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形而上学:坚持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只有既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才能地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达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内在统一,才能有科学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和科学的彻底的辩证法。
二、物质观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对“物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是区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依据。辩证唯物主义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从哲学上作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本质规定。恩格斯在总结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成果时指出哲学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关于具体的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的概念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列宁对物质概念作了的科学的规定:“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来把握物质的。物质范畴是对物质世界多样性和统一性所做出的最高的哲学概括。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坚持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把实践纳入对物质的理解,把物质范畴拓展到社会历史的领域,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实践观
人类社会是否具有物质性,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长期没有得到正确的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其本质含义和基本特征有:第一,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是区别于人的意识活动的客观物质活动。第二,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的能动性。人具有理性思维,所从事的是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世界的活动。第三,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实践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并受着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随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主要体现为三方面: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实践构成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的实践活动形成了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物质生产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不断进行的社会实践,实践既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也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根源,是人的生命表现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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